问题 | 征信记录保留几年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个人信用记录方面,请注意并不是永久性的保持不变。
具体来说,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对于征信报告中所涉及的信用历史,通常只保留过去五年内的详细情况。 然而,若个人在此期间内出现了极其恶劣的信用记录,征信系统可能会将其保留较长的时间。 其次,据相关法规规定,信用管理机构对于个人不良记录的储存年限为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了之日起计满五周年,超过此年限者,应予以彻底清除。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 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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