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合同填了但是还没贷款不想要了,不管了可以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贷款的相关事宜,您可直接与办理此项业务的网点或负责您联系的贷款客户经理进行核实。
然而请注意,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负有的任务是对您提交的所有资料保持严格的保密措施,因此在完成贷款手续之后,多余的材料都将被视为无用,并将按照规定予以销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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