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被盗用违法和本人有关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状况下,银行卡被他人所利用,持有人是否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抑或无需承担相关责任,需依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估。
若持有人将银行卡擅自出借给他人并且对方对此加以利用,那么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都需要由该持卡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反之,倘若持卡人的银行卡遭到盗窃后又被他人予以利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均无需对任何后果负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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