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拥有稳定经济收入,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征信无不良记录; 4、在贷款银行获得A级以上和人资信等级; 5、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①银行优质法人客户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②个人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 ③为该银行白金卡客户; ④持该银行个人理财账户1年以上且账户年平均存款余额为20万元以上; ⑤申请人为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为50万元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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