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回复议申请的有什么权利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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