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复议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当事人对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想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当然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超过六十日的,只要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因为各种正当理由无法申请复议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