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如下几个:
一、一般程序: 调查——审核——决定——送达 二、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自听证会七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听证会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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