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独任庭合议庭的刑事审判组织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独任庭:
1、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 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 2、只能由审判员组成独任庭。 二、合议庭的组成: 1、基层、中级一审。 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 2、高级、最高一审。 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 3、二审。 审判员3人至5人。 4、死刑复核。 审判员3人。 5、特定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强制医疗程序均应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6、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 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 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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