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告人没有财产可执行,可参考以下措施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信用惩戒:法院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意味着被执行人的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其高消费等行为会受到限制。 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酒店消费等。 这种信用惩戒会给被执行人带来诸多不便,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2.财产线索调查:法院会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像其在外地的房产、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 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3.恢复执行: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4.撤销恶意行为: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行为。 总之,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将小李告上法庭,胜诉后小李却无财产可供执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在于如何保障小朱权益,法院采取了系列措施,小李对部分措施存异议。 案情分析: 1、法院将小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这是合法的信用惩戒措施,能促使小李主动履行义务。 2、法院依职权调查小李在外地的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发现后及时执行,符合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要求。 3、若小李一直无财产,小朱发现其有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此规定保障了小朱后续权益。 4、若小李恶意转移财产,小朱可主张撤销,能防止小李逃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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