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电子送达怎么签收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子送达调解书的签收方式具体如下:
一、指定特定系统接收 若受送达人已指定特定系统用于接收电子送达内容,那么送达人会把调解书发送至该系统。 这个系统具备自动记录功能,会准确记录下送达的具体时间,同时也会详细记录受送达人的签收情况,以此作为送达完成的依据。 二、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情况 当受送达人没有指定特定系统时,送达人可借助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送达调解书。 送达日期以传真成功发送或者电子邮件成功发送的时间为准。 而受送达人回复确认收到相关调解书后,即视作完成签收。 三、同意电子送达方式 若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当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就是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登录系统查看调解书后,便视为签收。 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子送达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这样才能保证送达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需送达调解书。小朱指定了特定系统接收,小李却认为应通过电子邮件送达,争议在于调解书的电子送达签收方式。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已指定特定系统,送达人应将调解书发送至该系统,系统记录的送达时间及签收情况可作为送达完成依据。 2、若小李未指定特定系统,送达人可借助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以发送成功时间为送达日期,小李回复确认收到视为签收。 3、若小李同意电子送达,送达信息到达特定系统日期为送达日期,其登录查看即视为签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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