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执行房产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特定条件满足时,能够对房产进行执行,以下是具体的相关情况:
一、有生效法律文书 法院执行房产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等。 这些法律文书需明确表明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然而债务人却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例如,在借款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债务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但债务人逾期未还,这种情况下就满足此条件。 二、房产产权明晰 被执行的房产产权必须清晰,要确定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 若房产存在产权争议,比如多人对房产的归属存在分歧,那么就需要先解决产权争议,明确房产的权属关系后,法院才能进行执行。 三、保障基本居住权益 如果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则可以执行该房产。 四、不存在法定豁免情形 房产不能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 只有不存在这些法定豁免情形,法院才可以依法对房产进行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要求归还借款,法院判决小李限期还款,小李逾期未还。小朱申请执行小李名下房产,然而小胡称该房产自己也有份,存在产权争议。且此房是小李及其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小朱表示愿扣除租金,法院能否执行该房产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生效法律文书方面,法院判决小李还款且其逾期未还,满足有生效法律文书且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条件。 2、房产产权明晰方面,因小胡提出产权争议,需先解决争议明确权属,否则暂不能执行。 3、保障基本居住权益方面,小朱愿扣除租金,符合特殊情况下可执行的规定。 4、不存在法定豁免情形方面,若房产不属于法定不得查封等范围,排除此障碍后,在解决产权争议后可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