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的诉讼仲裁事件怎么处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疫情期间的诉讼仲裁事件的处理是:
1.法院诉讼延期,可以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进行;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2.仲裁案件延期,具体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立案事宜要求尽量采取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进行立案。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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