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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回避由谁认定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侦查人员的回避事宜,应由各自所属单位的院长、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共同作出决定。
回避制度,即指审判员及其他法定人员在面临某些特定情形下,必须退出当前所审理之案件的审核过程。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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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4: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