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二审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初审即为法院关于案件的初始级别审判环节。
二审则通常被称为上诉审查程序,即第二级别的终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或检察机关的抗议后,针对初审法院已作出但仍未生效的判断或裁决,对其中的实体问题及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理时,应遵循的具体步骤与方式方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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