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申诉需要交哪些材料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申诉案件中,以下是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首先,申诉书须包含正本和副本各一份; 其次,申诉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身份证明; 第三,若申诉人有委托代理人,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明确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以及函件等相关材料; 第四,申诉人还需提交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第五,如果已在基层法院进行过复查处理或再审程序,申诉人需附上基层法院的驳回通知书或再审裁判文书; 第六,若申诉人以有新的理由或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为由提出申诉,则应附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等相关材料; 最后,如申诉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则需附上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 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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