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以子宫肌瘤提出延期申请法院会批准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向法庭申请延后审理日期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涉案的关键当事人以及其他必要的诉讼参与者因具备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而未能准时出席; (2)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突然提出需要回避的请求;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收集新的证据材料,进行重新鉴定、勘验工作,或者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调查; (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况。 若当事人因患重病无法按时参加庭审,则可依据上述第(1)项内容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 对于因个人事务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如其理由合理且合法,亦可将其纳入第(4)项所述范围内,作为申请延期审理的理由。 在此种情况下,只需撰写一份详尽的延期审理申请书,并提交至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民事法庭法官手中,由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审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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