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是指什么人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文所探讨的“当事人”,是指因担任程序上的原告或被告角色,而陷入实体法规上的权益纷争,或者与其直接关联的法律事实相关联,进而被卷入诉讼程序,且必须接受法院裁决拘束的个体,涵盖了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以及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等多个领域。
在刑事诉讼中,那些与刑事案件的事实及诉讼结果有着密切利益关系,并在诉讼过程中扮演着原告或被告角色的个体,便可称之为刑事诉讼当事人。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下,当事人主要包括自诉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这四类人群。 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他们是因为涉及到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纷争,以自身名义发起诉讼,并且受到法院裁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在狭义的理解中,民事当事人仅仅指代原告和被告; 然而,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民事当事人还应包括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最后,行政诉讼当事人则是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因存在权利义务纷争,从而以自身名义发起诉讼,并受到法院裁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其中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等不同类型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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