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移交法院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检察机关移送之后,案件的审判周期预计不会过于冗长。这是由于法律对审理期限进行了严格规定,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之久。关于审判日期的确立,将依据法院及主审法官的日程安排而定。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首例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期限设定为六个月,若存在特殊情形须予以延期处理,则需经过法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如仍需进一步延长,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获批后可再次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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