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开庭前会通知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该案已然获得立案,则将进入开庭复审阶段。
然而,若仅接到受理通知书而非正式的立案通知,那么便不能确定必然会进行开庭审理。实际上,这可能取决于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决定。在某些情况下,案件立案后,会经过一段为期三个月的审查期;如经审查确认符合相关程序要求,将会裁定启动再审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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