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案件进入后可以中途说不起诉了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起诉事宜提交立案申请后,原告有权自行撤销起诉案件。若法院经审查判定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诉求,无法通过补充证据完成诉讼,则有可能撤销该案的审理并决定对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起诉。
至于被害人是否能参与决定是否撤诉,这属于法律程序中的另一种情形,本条文暂不涵盖。关于民事诉讼中撤诉的法定条件及其法律效力,具体如下所述: (1)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诉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获得法院的批准,否则将无法实现撤诉的目的; (2)撤诉的主体仅限于原告或上诉人,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地位类似于原告,同样享有申请撤诉的权利; (3)撤诉的时间应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且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前; (4)撤诉行为必须出于自愿并且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于撤诉申请可予以批准,亦可不予批准。 2.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无论是当事人主动提出撤诉申请,还是法院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均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均会直接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2)诉讼时效自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此期间内,原告如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仍应依法受理;(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撤诉后仍然具备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撤诉前务必审慎思考,充分预估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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