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不质证有责任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法官故意否定证据的情况,您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解决:
首先,可以在案件宣判之后,请求该案的负责法官为您提供其对有关证据的质疑原因的解释; 其次,您有权在当时任选其他法官进行类似的答疑工作; 最后,如果这些措施都未能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您可向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投诉,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甚至直接向上诉人法院或上级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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