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缴费后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缴纳诉讼费用完毕之后,通常情况下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会迎来法庭审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每当人民法院准备开始审理某一民事案件时,必须在开庭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案件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同时,对于选择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亦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揭示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案件类型以及开庭的具体日期、地点等信息。 至于案件的审理期限方面: 1.若遇人民法院依法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案件,则其应在立案当日起的六个月内向全面完成审判工作;而如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迟延时长,须经过该法院的院长的书面批准,方可将此时间延长至多六个月。 2.如果人民法院选取的是简易程序来处理案件,那么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应该完成审理;若是出现特殊情况急需延期者,同样需要获得该院院长的书面同意,方可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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