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司法案件中,对于可能出现的缺席审理环节,具体可以应用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当原告诉讼时,根据传票上所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席庭审,或者在未得到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那么此时就可以启动缺席审理程序。 其次,如果被告在接到传票后,同样因为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庭,或者在未得到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那么也可以采用缺席审理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允许原告撤诉,并且原告在接到传票后,仍然没有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庭,那么这种情况也可以适用缺席审理程序。 总的来说,以上这些情况都属于可以适用缺席审理程序的案件范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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