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及相关的诉讼参与者,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到达法庭的情况,可以选择延期审理。 其次,当司法程序中,被传唤的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理由而拒绝出席庭审或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那么也可以选择缺席审判。 此外,审案人员可能因临时提出回避请求而导致案件需要延期处理。 同时,如果在审讯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需要获取新的证据、重新进行鉴定或勘验工作,或者需要对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调查,这些情况也都可能导致案件需要延期审理。 最后,如果审案人员或相关人员突发疾病或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性事件,也会造成案件需相应地延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