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话恐吓可以立案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报案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
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尤其是匿名威胁,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基于说话口气、笔迹、威胁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证据,极可能做出准确猜测。 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搞清了谁在恐吓我,这个问题也就有思路了。 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当弄清事情的因果关系后,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若情况属实,行为人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会涉嫌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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