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春节法定放假几天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了法定节假日中春节应当予以放假四日。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法律依据:
《全我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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