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多少天离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孕期期间,用人单位一般的政策和实践都是避免触发解聘合同时限的条件出现。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由劳动者主导提出辞职的情况下,虽然法律并未对具体的离职时限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们一般还是建议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用人单位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工作交接等事宜。 值得关注的是,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规,擅自解除与孕期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者有权诉求要求继续执行原合同义务或向用人单位索赔赔偿金。 综上所述,孕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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