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遣工不续签合同赔偿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派遣工人身份是否要求续签合同时所应承揽的赔偿责任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倘若用工单位决定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以使得续订劳动合同得以实现,而派遣工人对此表示反对,那么用工单位便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然而,若用工单位选择降低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致使派遣工人无法同意续订,抑或是用工单位明确拒绝续订劳动合同,此时,用工单位则必须向派遣工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应根据派遣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即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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