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在三年期的合同期满之后,雇主方未选择续约,具体应该如何进行赔偿,这要根据详细情形进行实际分析和判断。
若是在原有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或是有所提升的情况下,雇主方要求与员工进行续约; 然而,劳动者强烈反对这样的续约,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方就没有责任对劳动者进行赔付。 但是,如果雇主方在降低原本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例如薪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后,希望与劳动者进行续约; 如果劳动者同样表示坚决反对续签,或是雇主方主动放弃续签这项决议,这个时候,雇主方就要承担起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责任。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度来决定的,每满一年,就会有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发放给劳动者。 以您为例,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因此,雇主方应对您支付三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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