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n+1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当雇佣方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方式解约时,往往会依照先行协议给予违约者支付"n+1"(其中,"n"表示违约者在本单位的就业期限,每满一年便需以此为基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而"1"则代表额外支付给违约者一个月的薪资)的赔偿。 在此所提及的月薪,特指违约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若雇佣方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违约者有权要求雇佣方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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