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除员工赔偿金最多几个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用人单位擅自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了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一方则坚持主张继续有效实施该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理应毫不犹豫地延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条款;
反之,如果劳动者不期望以原状恢复自身权益,或是劳动合同已无法再得以正常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经济补偿条例的标准,以两倍的额度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准则,则是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当前的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服侍满一整年便需支付等同于一个月工资的费用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出六个月且还未达到一年的员工,将以一年为基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那些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远超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确定,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也不得超过十二个年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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