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主动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会有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职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并不需要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该职工是基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能依照相关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亦或是未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向其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原因而提出解约,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雇主要么就是要同意并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要么就有可能需要向职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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