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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劳动者为同一家用人单位持续工作达十年之时,以及在该用人单位初次构建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系统,亦或是面临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而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经在这家用人单位持续工作了整整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纪尚有十年之久不符,那么,就可以按照本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此外,按照法规,当劳作者于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达成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第三十九条款和第四十条例一项、第二项所述的情况出现,则可继续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开始,经过长达一年的时间仍然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将默认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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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