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类:
即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后达成共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前者是指以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为原则,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后解除劳动合同。 而后者则涵盖了多种情况,例如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又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提供完备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劳动环境时,劳动者也有权利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在实施任何形式的解约行动之前,用人单位都必须向有关劳动者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在规定期限内为其办理相关的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同时,劳动者亦应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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