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单位忘记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继续提供服务之时忘记续订劳动合同,尽管劳动者还在其岗位上进行工作,此时劳动者便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签,并且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对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双倍工资赔偿进行赔偿。
倘若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劳动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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