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解雇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通知方式进行。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清晰地阐述双方的权益与责任,避免由于误解或沟通不畅而导致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举例来讲,当雇主仅凭其自身意愿便要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预先向工会告知作此决定的理由; 若当事人为劳动者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则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方可执行这个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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