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能走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离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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