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月一加班不给三薪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十月一加班不给三薪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三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十月一前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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