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养老金怎样调整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山东省养老金的调整如下:
1、每人每月增加43元,体现社会公平。 2、实行双挂钩,先与缴费年限挂钩,再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3、累计的缴费年限分为五段,按不同工龄单价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 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