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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5
分类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可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在劳动教养或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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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