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如何举证责任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贵司未能按时支付薪酬而导致阁下选择离去,建议阁下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对自己的主张进行取证:首先,建议您妥善保管所有薪资发放明细,如工资清单、银行付款凭证以及相关电子数据表格等,这些资料能够直观地反映出薪资发放的具体情况及时间节点。
其次,对于与公司管理层就薪资拖欠事宜所进行的沟通交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电邮往来、短信记录和微信聊天对话等也应予以妥善保存。 此外,若贵司曾发布过有关薪资拖欠的公告或文件,也请务必将其妥善留存。 最后,倘若您有同事愿意为您提供证词支持,他/她的言论同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您的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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