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拖欠工资半年,应如何计算和追讨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雇主无正当理由拖欠半年薪酬之境地时,职工可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诉求是让企业同意支付欠薪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有关法律规定了这样的补偿原则: 补偿额度应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来确定。 为了使这一权益得以落实,职工们还能够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作出警示和处罚决定,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 若企业仍坚持拒不执行,将被责令额外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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