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克扣员工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若雇主擅自扣减劳动者薪资,劳动者通常有权提前终止其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未经授权且无充分理由地扣减劳动者的薪酬,已经构成了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和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合法方式解除与其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他们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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