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续时间为无定期的劳动条约解除后的赔偿费用,具体金须依照具体的解除原因而定。
倘若用人机构因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约,则劳动者有权请求加陪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数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 若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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