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即是对员工的经济赔偿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赔偿通常是以劳动者在该公司所服务的年限为基础来进行计算的。 如果员工在该公司的任职年限达到或超过了一年,那么将会按照员工每年的月固定工资收入为基准,向他们支付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未达到一年的期限,但已经服务有六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则会被视为已服役一年; 而在六个月以下的情况下,仍需给予员工所需的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的月固定工资收入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额时,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进行支付,且支付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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