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职工能领多长时间的补助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诸多要素的多重影响,员工在企业濒临破产之际领取补贴的期限并不固定。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破产后的财产清算过程中,应首先偿还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其次是将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予以优先处理,最后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事宜,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计; 反之,若工作年限未达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形,其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的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条中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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