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拖欠工资属于一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良行径。
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置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理应与用人单位展开积极的沟通协商,以期对方能够迅速付清所拖欠的工资款项。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也有权利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其次,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倘若对仲裁结果仍感不满,劳动者还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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