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职工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面临资不抵债且破产的困境时,员工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尊重。
首先,根据我国《破产法》的严格规定,破产企业于职工的工资及医疗福利待遇、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方面所负债项,以及那些本应该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其他根据法定程序和条款,本应由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相应补偿金将依照《破产法》中的多个条文予以优先清偿。 在此期间,作为企业的员工,我们需要时刻关注企业的破产进程以及相关的公告发布情况。 对于那些不幸失去工作岗位的员工来说,他们有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会积极提供就业援助和职业培训等多元化服务,以协助这些员工尽快找到新的工作机会,重返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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