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所欠员工工资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之困局之时,其内员工应付工资的处理,往往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自己所享有的权益,这其中涵盖了预先存在的工资积欠、经济补偿等等。
此时,破产管理机构将负责对这些申报事项进行详细而严谨的登记与审查工作。 接下来,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都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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