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金怎么计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金的具体金额计算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在此过程中,对员工的赔偿金通常涉及到经济补偿部分。 经济补偿则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单位中的任职时间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参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支付一次。 针对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到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置有市人民政府所颁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我们需要给予劳动者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报酬,同时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年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得工资的平均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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